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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历教育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3-12-26 点击数:

为规范学院非学历教育资金管理,有效控制办学成本支出,确保培训业务正常开展,预防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财会法规及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院非学历教育项目预决算一律适用本办法。

二、学院非学历教育项目预决算应遵循事前预算、事中跟踪、事后审查、专款专用、统筹安排、收支平衡、厉行节约、权责明晰的原则。

三、项目预决算由项目负责人依据业务开展情况,实事求是、客观详实进行项目预决算。

四、项目开始前需做好培训预算编制,预算项目主要有:收费标准、学员人数、招生经费、教师课酬、教师差旅费、教师交通费、教师食宿费、材料费、印刷费、学员食宿费、活动费、场地费及项目管理费等支出进行详细的收支测算。

五、预算方案经主管领导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预算。

七、项目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全部财务报账以及培训项目决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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