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非学历教育管理,实现规范化与标准化管理,记载项目设计、运营与服务管理,形成标准化历史资料,为学校及相关部门提供评价和备查依据,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非学历教育项目档案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二、档案管理应遵从“按项目归档、归档及时、材料规范、专人负责、固定地点、保证安全、排列有序”的原则。
三、材料归档采用纸制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
四、纸制版归档文件包括:培训协议、培训方案、培训学员名单、结业学员详细信息、培训总结报告、活动照片、培训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五、电子版归档文件包括:培训方案、培训学员名单、结业学员详细信息、培训总结报告、活动视频、活动照片、培训证书影印件等相关材料。
六、纸制版归档材料按档案目录的顺序,统一装订归档。
七、归档材料要系统、准确。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保存原件。
八、档案的借阅、查看、复印及扫描,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九、文件柜、档案室要保持整洁卫生,注意防水、防火、防鼠、防盗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十、档案的销毁需经过主管领导同意,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