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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下半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18 点击数:


各教学点: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将于918日正式开展,学位论文指导和非学位论文指导同步进行。

一、 学位论文:

各教学点上报学位论文指导学生名单(见附件1),上报截止时间:2024925日,返回附件1邮箱:lngdjxjyjw@163.com继续教育学院核实上报学生名单后安排专业教师指导学位论文。请各教学点配合学院工作,协助指导教师与学生建立联系,并做好督学工作。

时间安排:

2024109日前,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及选题参考,学生完成论文选题;

20241016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

20241111日前,完成论文中期检查,指导教师给出中期论文成绩;

2024121日前,完成论文终稿,指导教师给出论文终稿成绩,论文查重率超过30%直接判定不合格,不能答辩。

2024129日前,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完成论文答辩,获得最终成绩。

二、 非学位论文:

指导对象:2020级高本学生,未超过毕业年限的其他学生。

指导教师:函授站自聘指导教师(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不得超过15人。请各教学点将指导教师相关资料于924日前发送到继续教育学院,邮箱:lngdjxjyjw@163.com

时间要求:

20249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开题;

2024116日前,完成论文中期检查;

20241131日前,完成论文终稿;

20241210日前,教学点自行组织本科生论文答辩,非学位本科生和专科生论文不需要查重,需要参加答辩。答辩资料由教学点统一发给学院,包括论文PDF版、成绩汇总表。

三、论文总成绩构成

论文写作分为三个阶段,中期、终稿和答辩,其中中期成绩占20%,终稿成绩30%,答辩成绩占50%

四、论文格式要求

所有本专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必须依照学院下发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及写作规范》执行。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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