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 132 名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学生
退学处理的决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 号)及“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指南”中关于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的规定等相关政策内容,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白*等 132 名在最长修业年限内未达到毕业条件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予以退学处理。
附件:给予退学处理的继续教育学生名单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