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广大考生:
近期,我校发现有部分机构或个人非法使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学点”名义,在一些媒体平台或微信朋友圈违规发布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及办学的不实信息,进行“无需学习”、“免考包过”等等的均为虚假宣传虚假招生宣传,甚至以不实承诺诱导学生通过非正规渠道报名,严重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我校招生办学声誉。
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障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现郑重声明:
一、合规咨询报名渠道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严格遵照国家教育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我校合法咨询报名渠道如下:
▢官方网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官方微信公众号(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
▢校外教学点
见学院官方网站的“招生服务大厅 - 教学点公示”(点击”阅读原文“,见”招生服务大厅 - 教学点公示“),或微信公众号“关于我们 - 教学点公示”,或见年度印刷版招生简章。
请广大考生通过我校或我校教育部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咨询与报名。校外教学点及其他相关信息核实请拨打我校招生监督热线:0418-5110200。
除我校官方或业已公示的校外教学点外,我校从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发布任何形式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办学信息,请广大学生不要相信其他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渠道。
二、招生办学宣传规范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招生专业、招生条件及收费标准等在年度招生简章中均有明确表述,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直接通过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
在咨询中,任何宣称、标注“无需学习”、“无需上课”、“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等的均为虚假宣传,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注意甄别,避免受骗。
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与缴费渠道公开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设置,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开公示(详见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或纸质印刷版)。
同时,我校唯一的学费缴纳方式为“学生本人通过微信公众号“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通过‘工大服务 - 财务缴费’“。其他方式或任何要求学生将学费转账至其他账户,或收取“中介费”、“服务费”等非正规行为均涉嫌非法,请务必提高警惕。
四、监督电话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0418-5110200。
我校严格执行上级部门规范办学的各项要求,全力维护招生秩序,坚决反对各类虚假的、误导性的招生行为。请广大考生及考生家长提高防范意识,通过合规合法途径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保障自身的教育权益和财产安全,实现终身学习、服务国家社会的美好理想。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