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受理2026年秋冬季毕业申请与学位申请的通知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各教学点、继续教育学员:
2026年秋冬季毕业申请、学位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与时间
1.受理范围
满足最低、最高修业年限的学员,如2022级高起本等。
2.受理时间
2026年9月2日 - 9日。
注:结合工作实际,学校预计于2026年10月中旬补充受理一次申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相关要求
(1)申请毕业或学位的学员需在2026年9月6日前完成学费缴纳、学信网图像信息采集等各项前置条件,不满足前置条件的学员无法进入论文撰写的教学环节。
(2)补充受理时间为最终截止日期,逾期不再受理,请各教学点妥善安排工作进度,各学员及时提交申请。
(3)申请学士学位的学员,应充分考虑完成毕业论文的时间需要,确保足够的撰写时间,达到质量要求,否则相关后果自负。
二、相关费用
1.收费依据与项目
依据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规范管理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价发[2004]106号)及《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3]15号),收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答辩费。
2.收费标准
260元/生。
3.缴费时间
2026年9月10日 - 13日。
三、申请方式(线上)
各教学点统一提交。具体方式为:教学点通过学院教务系统教学点端的“毕业管理”与“学位管理”模块内分别集中提交学员的毕业申请及学位申请。
注: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员也可以通过学生端自行申请。
四、预审流程
1.初审。系统即时自动审核并实时反馈初审结果,包括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员名单及原因(可导出申请失败信息)
2.复审。受理截止后,学院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并在教务系统中分别发布审核结果。各教学点可在“学院已审核”、 “学院未通过”中可查询统一提交及自行提交申请学员的审核结果;学员可在教务系统学员端登录查看。
申请一经审核通过,不予变更。
五、其它事项
1.本次毕业与学位申请实行“申请制”,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责任由教学点、学员自负。
2.学员的毕业图像信息情况可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具体方式:一是提交过程中在失败信息反馈表集中查询,二是在教务系统中通过学籍信息查询。学校将动态更新学员采集状态。
3.提交数据时请确保数据值及格式的规范,及时查看系统反馈的初审信息。
附1:业务联系人
成绩及免试申请事宜:肖老师(0418-5110199)
学籍及图像信息事宜:李老师(0418-5110345)
(图像信息采集业务需直接联系大连图文)
其他事宜:海老师(0418-5110200)
附2:学制说明
2022级及以前年级,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专科、专升本)、8年(高起本)。2023级及以后各年级,最长修业年限为4.5年(专科、专升本)、7年(高起本)。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