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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楚**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6-04-15 点击数:


经过核查发现,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楚**等考生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及我校有关规定,经学院审核研究,对无故逾期未报到入学的历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保留入学资格考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现予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6415日——4月2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0418-5110345(李老师)

附件: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6年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考生公示名单.xlsx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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