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受理2026年夏季毕业申请与学位申请的工作通知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各教学点、继续教育学员:
2026年夏季毕业申请、学位申请受理工作现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与时间
1.受理范围
满足最低、最高修业年限的学员,如2024级专科、专升本等。
2.受理时间
(1)受理时间
2026年1月15日 至2026年2月26日。
提示:申请学士学位的学员必须在2026年2月26日前完成学费缴纳、学信网图像信息采集等各项前置事宜,否则不予安排论文指导。论文答辩费将通过学校财务系统缴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补充受理(最终截止日期)
根据工作实际,学校将于2026年4月底再次受理申请(具体时间参照学位外语成绩公布日)。符合且仅限以下条件的学员可补交申请:
① 2026年春季学位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合格或达到免试条件的,可提交学位申请。
② 2026年2月26日之后达到毕业条件要求的,可提交毕业申请。
3.重要提示
①二次受理时间为最终截止日期,逾期不再受理,请各教学点妥善安排工作进度。
②申请学士学位的学员,尤其是补交学位申请的学员,必须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否则相关后果自负。
③应届生必须在二次受理时间(2026年4月底)之前完成重修课程并成绩合格,否则无法通过毕业条件审核。
二、申请方式与流程
1.申请方式(线上)
各教学点统一提交。具体方式为:
教学点通过学院教务系统教学点端的“毕业管理”与“学位管理”模块内分别集中提交学员的毕业申请及学位申请。
注: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员也可以通过学生端自行申请。
2.初审与复审
(1)初审。系统将即时自动审核并实时反馈初审结果,包括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员名单及原因(可导出申请失败信息)
(2)复审。受理截止后,学院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并在教务系统中分别发布审核结果(在“学院已审核”、 “学院未通过”中可查询统一提交及自行提交申请学员的审核结果)。
申请一经审核通过,不可变更。
三、学位课程免试申请受理安排
1.申请条件
依照《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授予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辽工程发〔2026〕11 号)相关条款执行。文件见学院官网,地址如下:
https://jjxy.lntu.edu.cn/info/1047/4335.htm
2.受理时间
2026年1月15日 至2026年1月30日。
2.受理方式
(1)学员向教学点咨询免试申请条件、提交证明材料,教学点进行初审。
(2)提交免试申请材料到学校进行复审。申请材料接收邮箱:xiaohui@lntu.edu.cn(教学点集中提交或学员自行提交)
(3)学校将及时反馈复审结果至教学点,并录入系统。届时,免试申请审核通过的学员即可提交学位申请。
四、其它事项
1.本次毕业与学位申请实行“申请制”,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责任由教学点、学员自负。
2.学员的毕业图像信息情况可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具体方式:一是提交过程中在失败信息反馈表集中查询,二是在教务系统中通过学籍信息查询。学校将动态更新学员采集状态。
3.提交数据时请确保数据值及格式的规范,即时查看系统反馈的初审信息。
五、业务联系人
成绩及免试申请事宜:肖老师(0418-5110199)
学籍及图像信息事宜:李老师(0418-5110345)
(图像信息采集需直接联系大连图文)
其他事宜:海老师(0418-5110200)
附:学制说明
2022级及以前年级,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专科、专升本)、8年(高起本)。2023级及以后各年级,最长修业年限为4.5年(专科、专升本)、7年(高起本)。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