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时间:2009-09-23 点击数:
根据辽宁省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2009届暑期本科毕业生的学位授予申请工作正在进行,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严肃、规范和科学,要求各单位、各个教学班负责人一定要组织好本单位、本班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要求的学生填写好学位授予申请表,并于2009年9月30日前将申请表交到教务科,逾期学院将不再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负责人承担。
继续教育学院
200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