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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2第一学期毕业设计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1-09-26 点击数:

各函授站:

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各毕业教学班将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开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为保证此项教学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1、函授站要成立35人的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由主管教育的局(校)长,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全面负责本站的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工作。 

2、毕业设计动员会定于20111015日在函授站进。动员会由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主持。会上,指导教师和应届毕业生见面,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落实教学活动日程安排。 

3、函授站自聘指导教师的拟聘工作,要在20111015日之前结束。各站要将自聘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自然情况、指导题目及曾指导次数在规定日期前报学院,经学院资格审查批准后执行。

4、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尽可能结合学生的实际工作。对于专业不对口的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暂选题目,最后由学院审定。 

5、毕业设计(论文)从 2011年10月15开始 –2012年1月7结束,共计12周。前一周为实习调研和收集资料时间,以后为设计时间(写说明书、论文、绘图)。毕业设计(论文)于201211日前由函授站统一上交继续教育学院(包括指导人评语及指导人评定成绩)。 

6、答辩定于201217日至8日在学校进行。 

7、毕业设计指导费,本科180/生,专科140/生、答辩费80/生。由函授站向学院一并支付。 

8、几点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名单,与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报表一起上报学院。

2)函授站要为毕业设计工作积极创造条件,给学生安排好设计室和有关用具用品。

3)自聘指导教师的函授站,按自聘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向学院交纳管理费,本科每生36元,专科每生28元,请于答辩前一天交成教院。  

4)函授学生毕业设计资格,由函授站进行初审(在学期间累计不及格课程在四门以上者,不允许参加毕业设计),成教院复审。不具备资格者一律不得参加毕业设计。                                                   

5)各函授站将参加毕业设计人员名单2011年1015日前报继续教育学院。

 

                              201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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