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4-03-27 点击数:
关于专升本前置学历资格清查的工作安排 各函授站(班):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要求,结合学院专科核查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专科核查工作的安排。 一、核查对象 截至2014年3月26日教育部初审需核查前置学历的2012级、2013级和2014级专升本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核查的时间 本次核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 三、核查的方式 1、学生本人主动核查 学生本人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学信档案,绑定自己的前置学历,平台次日凌晨自动清查。基于学信档案的清查,有两点要求:①学生注册学信档案时,需使用专升本录取数据中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兼容升降位);②学生绑定的学历信息中出生年份应该与专升本录取数据的出生年份一致。 2、学院协助核查 对于学生本人核查后,仍处于专科核查状态的学生,学生本人向函授站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函授站(班)老师进行审核并填写《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学历复查表》(见附件)发至lngdjw@126.com邮箱。学院负责在学信网协助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各函授站(班),函授站(班)须第一时间通知学生核查结果。 3、办理学历认证 通过以上核查仍然没有通过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学历认证。学历认证的具体要求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认证模块”。 四、核查结果的处理 1、2012级和2013级通过核查的学生自动恢复学籍,2014级通过核查的学生,学院统一进行学籍注册。 2、对于持假证、非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和中专、技校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其学籍,2014级学生不予学籍注册;函授站(班)负责办理学生退学的相关事宜。 3、逾期未完成专科核查的2012级、2013级专升本学生,由学院向教育厅申请取消其学籍;2014级学生不予进行学籍注册,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取消学籍和不予注册学员名单。 附件:2012级核查名单.xls 2013级核查名单.xls 2014级核查名单.xls 专升本核查表.xls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4-03-26
各函授站(班):
1、学生本人主动核查
学生本人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学信档案,绑定自己的前置学历,平台次日凌晨自动清查。基于学信档案的清查,有两点要求:①学生注册学信档案时,需使用专升本录取数据中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兼容升降位);②学生绑定的学历信息中出生年份应该与专升本录取数据的出生年份一致。
2、学院协助核查
对于学生本人核查后,仍处于专科核查状态的学生,学生本人向函授站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函授站(班)老师进行审核并填写《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学历复查表》(见附件)发至lngdjw@126.com邮箱。学院负责在学信网协助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各函授站(班),函授站(班)须第一时间通知学生核查结果。
3、办理学历认证
通过以上核查仍然没有通过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学历认证。学历认证的具体要求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认证模块”。
四、核查结果的处理
1、2012级和2013级通过核查的学生自动恢复学籍,2014级通过核查的学生,学院统一进行学籍注册。
2、对于持假证、非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和中专、技校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其学籍,2014级学生不予学籍注册;函授站(班)负责办理学生退学的相关事宜。
3、逾期未完成专科核查的2012级、2013级专升本学生,由学院向教育厅申请取消其学籍;2014级学生不予进行学籍注册,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取消学籍和不予注册学员名单。
附件:2012级核查名单.xls
2013级核查名单.xls
2014级核查名单.xls
专升本核查表.xls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4-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