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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2-21 点击数:

各函授站: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基本要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向国家报送我校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抽检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的实际情况,依据教学计划安排,我校2021级专升本及专科学生将从2023年上半年开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为完成培养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国家常态化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的相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相关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1.函授站要成立3-5人的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由主管函授教育的相关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全面负责本站的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工作。

2.毕业论文(设计)动员会定于2023311日在函授站进行。动员会由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主持。会上,指导教师和应届毕业生见面(或网络在线进行),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落实教学活动日程安排。

3.函授站自聘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要在2023310日之前结束。函授站要将自聘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自然情况、指导学生人数在规定日期(310日)前报学院备案,自聘指导教师的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材料影印件也要汇总上报。对于欲申请学位的学生(学位课程成绩已经合格或将报考参加今年上半年学位课程考试的),其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由学院派出的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函授站要将本站需要学院派出教师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的学生名单分专业上报(33日前),学校将根据情况统一安排指导教师。上报邮箱:11225154@qq.com.

4.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尽可能结合学生的实际工作。

5.毕业论文(设计)从 2023310日开始 – 527日结束。前一周为实习调研和收集资料时间,以后为设计时间(撰写说明书、论文、绘图等)。由学校派出指导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需要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毕业答辩。毕业生的答辩资料于2023531日前由函授站统一上交学院(包括指导人评语及指导人评定成绩)。

6.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依照学院下发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及写作规范》执行。规范好的论文由函授站汇总保存。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部分必须满足维普查重率小于30%的要求。

7.毕业答辩计划于2023610日至11日在学校(或利用网络方式)进行。

8.毕业设计过程中,函授站及指导教师要掌握学生的论文撰写进度,继续教育学院也要派出毕业设计督导组到函授站对毕业设计过程进行督促检查。

9.未由学校派出指导教师指导并取得答辩中等以上成绩的学生,无论其是否通过了学位课程考试,都将失去学位申请资格。

10.几点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名单,需学校派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学生名单和自聘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名单(包括指导学生数)要按照时间要求上报学院。

2)函授站要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积极创造条件,给学生安排好设计室和有关用具用品。

3)函授学生毕业设计资格,由函授站进行初审(在学期间累计不及格课程在四门以上者,不允许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学院复审。不具备资格者一律不得参加毕业设计。

4)毕业设计相关事宜联系人曹老师。

附件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及写作规范

附件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3年上半年毕业

论文(设计)自聘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

附件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派出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名单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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